《網絡拍賣規程》(GBT 32674-2016)
發布日期:2025-08-04 瀏覽次數:897
網 絡 拍 賣 規 程
前言
1 范圍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3 術語和定義
4 基本原則
5 基本要求
6 網絡拍賣公告與展示
7 網絡拍賣的實施
8 網絡拍賣檔案
附錄 A (規范性附錄) 電子成交確認書
附錄B (規范性附錄) 電子拍賣筆錄
前 言
本標準按照 GB/T1.1—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。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拍賣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366)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中國拍賣行業協會、上海市拍賣行業協會、廣東省拍賣業協會、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、中國科學院計算機網絡信息中心、天津市拍賣總行有限公司、浙江新中大拍賣有限公司、北京嘉德在線拍賣有限公司、大連華信計算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、易拍全球(北京)科貿有限公司、上海趙涌電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劉燕、于國富、陸春陽、崔海樂、張立。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網絡拍賣的基本原則、網絡拍賣平臺及網絡拍賣的實施。本標準適用于通過網絡開展的各類拍賣活動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3 術語和定義
SB/T10641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網絡拍賣 onlineauction
通過網絡,以公開競價的形式,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。
網絡拍賣平臺 onlineauctionplatform
在網絡拍賣活動中,為交易各方提供相關服務的信息系統。
網絡競買人 onlinebidder
在網絡拍賣活動中,通過網絡競購拍賣標的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組織。
網絡買受人 onlinebuyer
在網絡拍賣活動中,通過網絡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。
電子成交確認書 onlineconfirmationletter
在網絡拍賣活動中,拍賣成交后由買受人和拍賣人對拍賣成交事實予以確認的電子憑證。
4 基本原則
4.1 網絡拍賣活動應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誠實信用原則。
4.2 網絡拍賣規則應透明。
4.3 網絡拍賣平臺應功能完善、安全、穩定。
5 基本要求
5.1 網絡拍賣平臺
設立網絡拍賣平臺,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:
———有符合拍賣法等相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規則;
———有保障網絡拍賣業務正常開展的計算機信息系統,功能可包括:發布公告,拍賣標的網上展示,
網絡競價,記錄競價過程,生成電子成交確認書,網上結算服務,網絡與現場同步拍賣;
———有開展網絡拍賣活動的業務流程,可包括:用戶注冊,拍賣主體資格審核,公告發布,拍賣標的網上展示,競買登記,網絡競價及成交確認,網上結算,資料存檔;
———有與所從事的網絡拍賣業務和規模相配套的服務器、網絡設施、技術人員、拍賣專業人員和資金;
———根據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,按照平臺性質取得許可或備案。
5.2 拍賣主體
網絡拍賣活動的主體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:
———符合拍賣法等相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要求,取得從事拍賣業務的行政許可;
———有組織網絡拍賣活動的專業人員,包括:拍賣專業人員,網絡技術人員。
5.3 制度
網絡拍賣應有完善的規章制度,包括但不限于:
———拍賣主體資格審核制度;
———公告發布制度;
———網絡拍賣規則;
———保密制度;
———數據安全管理制度;
———信息披露制度;
———信用評價制度。
5.4 安全
5.4.1 系統安全管理
網絡拍賣應有保障系統安全的管理體系,包括:
———系統安全管理制度;
———專業系統管理人員;
———防病毒系統、防火墻系統、防入侵系統等安全產品。
5.4.2 突發事件預案
網絡拍賣應有對因硬件故障、軟件故障、人為因素、不可抗力等導致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,內容包括:
———對平臺可能存在的系統服務暫時中斷、信息被篡改等風險的告知;
———需要告知的拍賣當事人、監管部門等對象;
———中止拍賣、恢復拍賣,變更拍賣方式,終止拍賣等突發事件的處置方式;
———應急聯系人、聯系方式等應急聯絡機制。
6 網絡拍賣公告與展示
6.1 公告發布
6.1.1 公告發布時間
網絡拍賣應根據拍賣標的的性質和特點確定公告發布時間。
6.1.2 公告內容
網絡拍賣公告內容應準確、完整,包括:
———拍賣標的;
———拍賣時間和網絡拍賣平臺;
———預展時間和地點;
———參與競買應當辦理的手續;
———拍賣人聯系方式;
——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。
6.1.3 公告發布媒介
拍賣公告可在網絡新聞媒介發布。
6.2 拍賣標的展示
6.2.1 網絡拍賣前應展示拍賣標的。
6.2.2 通過網絡展示的,應提供拍賣標的的文字說明、真實圖片或音、視頻等資料。
6.2.3 通過線下展示的,應提供拍賣標的的實物或文字說明、現場咨詢服務。
7 網絡拍賣的實施
7.1 網絡競買人注冊登記
7.1.1 網絡競買人首次登錄網絡拍賣平臺前,應辦理注冊手續,填寫必要的信息,內容包括:
———登錄名;
———密碼;
———身份信息;
———聯系方式;
———其他相關信息。
7.1.2 網絡競買人參加網絡拍賣活動前,應完成競買登記,內容包括:
———競買人身份證明;
———簽署競買協議;
———按拍賣人要求繳納競買保證金。
7.2 拍賣主持
7.2.1 網絡拍賣應由拍賣師主持。
拍賣師可在線主持,也可通過其認可的預設拍賣程序、文字、語音或動畫等方式主持。
7.2.2 拍賣前應通過網絡拍賣平臺宣布拍賣規則和注意事項。
7.2.3 拍賣標的無保留價的,應在拍賣前通過網絡拍賣平臺予以說明。
7.2.4 拍賣師可根據競價情況調整競價幅度、競價時間。
7.3 網絡競價
7.3.1 網絡競買人應按照網絡拍賣規則競價。
7.3.2 網絡拍賣平臺應對網絡競價過程做記錄
———競買人;
———應價時間;
———應價價格;
———成交結果;
———其他需要記錄的事項。
內容包括
7.3.3 當網絡拍賣發生異常時,應由拍賣師按照應急預案處理。
7.4 成交確認
7.4.1 拍賣師通過網絡拍賣平臺確認最高應價后,拍賣成交。
7.4.2 拍賣成交后,買受人與拍賣人可使用電子簽名技術,通過網絡拍賣平臺簽署電子成交確認書(見附錄 A)。
7.5 拍賣記錄
7.5.1 平臺應保存完整的網絡拍賣信息,內容包括:
———拍賣的時間、場所或網址;
———拍賣標的的種類、數量等信息;
———競買人的姓名(名稱)、應價信息;
———買受人的姓名(名稱)、成交價、成交時間等信息;
———中止或終止拍賣信息;
———其他應記錄的信息。
7.5.2 拍賣人可通過網絡拍賣平臺生成電子拍賣筆錄(見附錄B)。
7.5.3 拍賣人應妥善保管電子拍賣筆錄。
8 網絡拍賣檔案
8.1 形式
網絡拍賣檔案可以電子數據形式保存??蓪⒃撾娮訑祿ㄟ^打印、拷貝等方式制作副本。
8.2 內容
網絡拍賣檔案應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內容包括:
———委托拍賣合同、委托人的證照復印件等有關資料;
———拍賣公告;
———拍賣標的資料;
———委托人對拍賣標的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材料;
———網絡競買人身份證明資料;
———拍賣規則、競買須知、重要說明等;
———競價過程記錄;
———電子拍賣筆錄;
———成交確認書;
———結算記錄;
———拍賣未成交、中止和終止拍賣的有關資料;
———其他相關信息。
8.3 保存
拍賣人應妥善保管網絡拍賣檔案,保管期限自委托拍賣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,不得少于五年。
8.4 查閱
網絡拍賣平臺應提供網絡拍賣信息的查詢服務,內容包括:
———拍賣公告;
———拍賣標的信息;
———應價記錄;
———成交價格;
———其他相關信息。